临床试验专用处方是用于试验用药品(包括试验药物、对照药品或安慰剂)开具的特定处方,其内容需符合GCP(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和法规要求,通常包含以下核心内容:
明确标注“临床试验专用处方”或类似标识,与常规处方区分。
试验名称/编号:如“XX药物在XX患者中的III期临床试验(方案编号:XXX)”。
临床试验批件号(如适用):国家药监部门批准的临床试验批件号。
伦理委员会名称及批准号:伦理审查的批准信息。
受试者筛选号/随机号(非真实姓名,保护隐私)。
出生日期、性别(必要时)。
病历号/受试者ID:与试验病例报告表(CRF)一致。
药品名称:注明试验用药、对照药或安慰剂。
规格(如50mg/片)。
剂量与用法:
单次剂量(如200mg)、给药频率(每日2次)。
给药途径(口服、静脉注射等)。
用药周期(如“第1周期第1天至第21天”)。
包装编号/批号:试验用药的特定批号或包装号(需溯源)。
开具医师:签名及GCP培训资质(通常为授权的研究者)。
药房调配人员:签名确认药品发放。
日期与时间:精确记录,确保符合试验流程。
盲法要求(如适用):注明“双盲试验,禁止揭盲”。
药品回收:强调剩余药品需返还研究团队。
紧急破盲程序(如适用):紧急情况下的联系方式。
保密条款:避免泄露试验分组信息。
法规依据:注明符合《药品管理法》《GCP》等规定。
格式差异:不同机构或试验方案可能有特定模板。
电子系统:部分临床试验使用电子处方系统(EDC)管理。
归档:处方需作为试验文件长期保存。
如需具体模板,建议参考所在机构的SOP(标准操作规程)或临床试验方案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