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试验安全性评价中什么样的AE需要进行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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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1/29 12:56:07
药物临床试验安全性评价主要关注受试者接受试验药物后出现的AE及其发生率、持续时间、严重程度、结局,以及与试验药物及其剂量的关系等,并重点关注SAE、重要不良事件和UAE,以评价试验药物对受试者的预期风险。在药物临床试验中,研究者通常通过实验室检查结果(包括生化学和血液学指标)、生命体征、临床AE(疾病、体征、症状),以及基于试验药物前期研究或者同类药物相关文献报道等而设定的临床试验需要特别关注内容,来收集受试者在试验期间发生的AE。药物临床试验安全性评价需要收集的AE应具有以下4个要素。
一是,需要与试验方案规定的基线相比较。受试者在筛选期间正常,接受试验用药品后,新出现的症状、体征、疾病或者实验室检查异常,应作为AE收集。受试者在筛选期间已存在症状、体征、疾病或者实验室检查异常,接受试验用药品后,原有症状、体征、疾病或者实验室检查异常加重的,应作为AE收集;而原有症状体征、疾病或者实验室检查异常仍存在且没有加重的,则不属于AE。
二是,应在试验用药品治疗后出现。签署知情同意书意味着临床试验的开始。若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后,因意外导致骨折,广义上来说,肯定是一个AE,但对于临床试验来说,需要区分是在接受试验用药物治疗之前出现,还是之后出现。如果在接受试验用药物治疗之后出现,则应作为AE收集;如果在接受试验用药物治疗之前出现,则不属于药物临床试验意义上的AE,不需收集。
三是,AE范围应包括临床症状(如恶心、疲劳、眩晕、腹痛、瘙痒等)、体征(如黄疸、皮疹、发热等)、疾病和实验室检查异常等。其中临床症状、体征和疾病为临床表现,研究者比较容易做出医学判断,常将其作为临床AE收集。而基于实验室检查异常的AE,主要依赖于研究者的主观判定,随意性较大,易引起偏倚,具有局限性。研究者通常将有临床意义的实验室检查异常作为临床AE收集;而无临床意义的实验室检查异常,尽管也属于AE,但研究者往往会忽视而未收集。因此,为全面客观评价试验药物的安全性,临床试验方案设计时,常将临床AE(如疾病、临床症状和体征、实验室检查明显异常)和生命体征检查、实验室检查异常分别进行统计分析,弥补了研究者主观判定的不足。某项指标如果不是临床试验方案要求强制检查,对于该指标的恶化,若研究者判断无临床意义且无临床体征或症状,通常也不作为AE收集。
四是,需考虑AE是否为目标适应症疾病进展的表现或伴随疾病在试验期间的择期治疗。如果AE被认为是试验药物目标适应症的表现或症状(如治疗糖尿病药物临床试验中的糖化血红蛋白值、升白细胞药物临床试验中的白细胞数值、肿瘤疾病等),接受试验用药物治疗后,所治疗的疾病若出现症状加重、病情恶化、死亡等,尽管理论上属于AE的范畴,但由于上述变化是目标适应症疾病进展的一种表现,临床试验通常不收集和报告该类AE或SAE,而是作为临床试验的疗效指标来评价。因择期手术治疗而住院或延长住院的,通常也不作为AE或SAE收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