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警戒在临床安全用药中的应用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2/11/24 11:18:24
在临床安全用药中运用药物警戒,工作人员需要加强对大数据的运用。各医疗机构会向国家、地区的中心志愿报告可疑的药物不良事件,具有数据多、信息量大等方面的特点,需要工作人员运用信息技术,提高工作效率,通过信息技术能够对信号进行自动监测。现阶段,我国主要采用以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为首的全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技术体系,具有信号检测范围广、反应较快等方面特点,但是容易出现漏报、不确定性高等方面问题。所以工作人员需要加强对数据化的研究,从而有效的提高数据监测的效率与准确性,保证临床用药安全。例如,在医疗机构中,不良反应实际发生量远远大于上报量,全国多家哨点医院已经开始运行医院药物警戒系统(CHPS),主动挖掘不良反应数据、上报药物不良反应、主动监测、药物警戒信息查询、提高医院药品不良反应上报率和报表质量,2016年20多家哨点医院启用该系统后,与2015年比较,上报的ADR报告增长了120%,此外该系统大大提高了医院ADR监测管理水平,对进一步加强我国医院药物警戒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健全药物警戒体系

健全药物警戒体系,在保障临床安全用药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工作人员应加强对其的重视。第一,我国药物警戒工作起步较晚,在中国食药监局加入ICH后,我国药物警戒无疑是与国际标准存在明显的差距,现阶段,我国存在生产企业与经营企业上报率不足的情况,而在欧美等ICH国家,药物警戒是保障药品长期存在的必要条件,为药品的安全合理使用,企业的平安健康发展保驾护航。第二,在药物警戒体系中,所涉及的部门较多,现阶段存在监管部门权利、责任不明确的问题,所以监管部门应对监测报告、风险管理方面内容进行统一化管理,从而完善监督机制。例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提出加强督察督办,严查大案要案。加强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案件线索共享、联合督办、协同查处、统一发布案件信息等工作机制,形成多部门打假合力,指导全国加大对利用互联网制售假药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对于企业违规行为,給予上市许可持有人一定的经济处罚。其中福建省根据食品药品监管局通过网络违法线索,查处了近亿元假冒药品的大案。有效规避了假药对临床安全用药造成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