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理委员会工作程序?
国家临床试验机构备案(精驰医疗)答疑:
(A)试验开始前,伦理委员会应对临床试验进行审查。
研究者和申办者向伦理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必要的资料;有关的批件,药检报告,该试验药临床前和临床有关资料的概述,知情同意书样本,试验研究方案,病例报告表等。
伦理委员会应在接到申请后尽早召开会议,审阅讨论。对临床试验的审查意见应在讨论后以投票方式做出决定,参与该试验的委员应当回避。因工作需要,伦理委员会可邀请非委员专家出席会议,但非委员专家不投票。
在审议后,表决结果,伦理委员会签发书面伦理批件,并附上出席会议人员的名单、其专业情况及签名。
试验方案需经伦理委员会同意并签发书面意见后方能进行。
(B)试验期中,对所有试验方案的任何修改应向伦理委员会报告,经批准后方能执行。在试验期中发生任何严重不良事件,均应向伦理委员会报告。
(C)伦理委员会的所有会议及其决议均应有书面记录。记录保存至临床试验结束后至少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