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试验用药品(Investigational Medicinal Product, IMP)的生产直接关系到受试者安全和试验数据的可靠性,因此必须符合比普通药品更严格的标准。
临床试验用药生产需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但标准更灵活。早期临床试验(如I/II期)允许小规模生产,但必须确保:
厂房设施与商业化生产隔离,避免交叉污染
严格的环境控制(如无菌操作要求)
设备适用性经过验证
原辅料管控:所有原料、辅料需检测并留样,供应商需审计
中间体检测:生产过程中关键步骤需实时监控
成品放行:每批药品必须由质量受权人(QP)审核放行,确保符合试验方案要求
生产工艺、检验方法需详细记录并归档
生产批次记录必须可追溯至原材料批次
变更需记录并评估对药品安全性的影响
标签需注明“临床试验专用”,包含试验编号、批号、储存条件等
采用盲法试验时,标签设计需防止破盲
包装需确保运输稳定性(如温度敏感药品需冷链)
早期临床试验药品需提供初步稳定性数据
III期试验药品的稳定性研究需接近商业化标准
生产场地需通过监管部门(如NMPA、FDA)的检查
生产工艺变更需及时报备伦理委员会或监管机构
评估生产过程中可能影响受试者安全的风险(如无菌失效)
制定偏差处理流程,确保问题药品不流入临床试验
临床试验用药生产的核心目标是:在保证受试者安全的前提下,提供符合科学假设的药品。随着试验阶段推进(I期→III期),生产标准需逐步向商业化生产靠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