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临床试验中,知情同意(Informed Consent)是保护受试者权益的核心环节,涉及多方责任。以下是关于“谁负责谈知情”和“谁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的详细说明:
研究者(Principal Investigator, PI):
通常是临床医生或科研负责人,需亲自或指派经过培训的团队成员(如Sub-I、研究护士、CRC等)向受试者解释试验内容。
要求:谈话人必须具备足够的医学知识和试验经验,能清晰解答受试者问题。
法规依据:中国GCP(2020版)第23条明确研究者是知情同意的第一责任人。
独立见证人:
若受试者因文化程度、语言障碍或认知能力受限无法完全理解内容,需由中立第三方见证人(如伦理委员会成员或社区代表)在场协助说明。
翻译人员:
跨国试验中,需由专业翻译确保信息准确传递(翻译版本需经伦理委员会批准)。
受试者本人:
成年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受试者需亲自签署,表示自愿参与。
研究者或授权谈话人:
代表研究团队确认已充分告知风险、获益及替代治疗方案。
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者(如儿童、严重精神疾病患者):
需由法定监护人(父母、配偶等)签字,同时尽可能获得受试者本人同意(如儿童的口头 assent)。
法规依据:中国GCP第24条规定,此类情况需取得监护人书面同意。
紧急情况下无法提前签字:
若受试者处于生命危险且无法获得本人或监护人同意(如严重创伤抢救),经伦理委员会事先批准,可先入组试验,后续补签知情同意书。
独立见证人:
当受试者因文盲或身体原因无法签字时,见证人需签字证明知情过程真实有效。
翻译人员:
若使用非受试者母语的同意书,翻译人员需签字确认翻译准确性。
充分告知:
试验目的、流程、潜在风险与获益、替代治疗、保密条款等。
受试者有权随时退出且不影响正常医疗。
自愿原则:
禁止胁迫或诱导(如夸大获益或隐瞒风险)。
书面与口头结合:
除签署书面文件外,研究者需通过口头沟通确保受试者理解。
Q1:家属可以代替受试者签字吗?
仅当受试者无民事行为能力时,法定监护人才可代签;成年受试者意识清醒时必须本人签字。
Q2:电子签名是否有效?
符合《电子签名法》及伦理委员会要求的电子签名具有同等效力(需确保身份认证和不可篡改)。
Q3:签字后能否反悔?
可以,受试者有权在试验任何阶段撤回同意,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谁谈知情?
研究者或其授权成员(需具备资质),必要时加入见证人或翻译。
谁签字?
受试者本人(或监护人)+ 研究者,特殊情况下需见证人签字。
核心原则:确保受试者在充分理解的基础上自愿做出决定,签字是这一过程的法定确认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