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研究中,受试者资料的访问权限必须严格限制,遵循“最小必要原则”(即仅允许必要人员访问必要信息)。以下是可接触受试者资料的人员范围及具体要求:
研究人员:
仅限于研究团队中直接需要数据完成研究任务的成员(如主治医生、数据记录员、统计分析员)。
访问权限需根据角色分级(例如,统计人员可能仅接触匿名数据,而医生可能需要标识信息)。
监督员:
负责监测研究进展或质量控制的人员(如临床研究监查员),但需遵守保密协议。
伦理审查委员会(IRB/EC):
在审查研究方案或处理投诉时,有权调阅受试者资料,但通常要求匿名化或去标识化。
政府监管部门(如FDA、卫健委):
在审计或调查时依法访问数据,但需符合法律程序。
外部合作机构(如实验室、数据分析公司):
仅限签署保密协议且通过伦理审查的第三方,数据需去标识化或加密。
数据安全委员会(DMC):
在临床试验中评估安全性时可能接触受试者数据,但需匿名化处理。
受试者有权申请查看自己的原始数据(需验证身份)。
未成年或无法自决的受试者,由法定监护人代行权利。
司法或执法部门:
仅在有法院命令或法律强制要求时提供,且尽量缩小披露范围。
紧急医疗人员:
若受试者在研究中突发健康风险,医护人员可获取必要信息以抢救生命(需事后记录说明)。
与研究无关的机构内部人员(如行政、财务部门)。
未经授权的第三方(如媒体、商业机构)。
其他受试者或公众。
权限分级:
通过技术手段(如电子数据库权限设置)限制不同角色的访问范围。
记录追踪:
所有数据访问行为需留痕(如日志记录),定期审计。
培训与协议:
获授权人员必须接受保密培训并签署保密协议。
临床试验:只有负责该受试者的医生和护士可查看其完整医疗记录,统计人员仅能接触编码后的数据。
社会调查:访谈员仅知道受访者编号,原始录音文件由主管加密保管。
通过明确权限边界和严格管控,可在保障研究质量的同时,最大限度保护受试者隐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