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E指受试者接受试验用药品后出现死亡、危及生命、永久或者严重的残疾或者功能丧失、受试者需要住院治疗或者延长住院时间,以及先天性异常或者出生缺陷等不良医学事件。
SAE记录:发生时间、报告类型(首次报告、随访报告、总结报告)、研究者获知时间、受试者鉴认代码、用药情况、SAE诊断、SAE情况、对试验药物采取的措施、SAE发生及处理的详细情况。
根据《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申办者应将试验用药物非预期的严重不良事件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死亡和危及生命情况为7天,其他情况为15天。随后,申办者应按照制药SOP规定的程序向研究者搜集该SAE的详细资料。研究者应确保向申办者全面、详细地提供SAE的有关情况。同时,研究者有义务按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有关各方报告SAE。此外,如发生严重的与试验用药物相关的、且以前未知的(未在研究者手册中记载的)不良反应,研究者应及时向伦理委员会报告。
对不良事件的记录是评价试验用药物安全性的重要手段。因此在每次随访时研究者应详细询问受试者发生任何不良事件的情况。虽然部分不良事件是由受试者自发向研究者报告,但多数试验仍要求研究者通过无诱导性的提问,如“服药后是否有任何不适?”等,向受试者搜集不良事件的发生情况。一旦发生不良事件,包括试验用药物已知的不良反应,无论是否与试验用药物有关,研究者均应按照试验方案的要求将其详细记录在病例报告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