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试验机构备案百问百答
1、快速审査项目的两位主审若审査意见不一致,应如何处理?
临床试验机构备案百问百答:
1)审査意见不一致,1个“同意”,1个“必要的修改后同意”
③
如果主审委员意见不一致,该快速审査项目的审査方式转为会议审査。
2)审査意见有:“不同意”、“终止或者暂停已同意的研究",“提交会议审査”。该快速审査项目的审査方式转为会议审査。
临床试验机构备案百问百答:
1)申请/报告表填写正确、完整,申请人签名并注明日期。
2) 研究方案、知情同意书、招募材料的版本号/版本日期标注正确,若修正方案或知情同意书或招募材料应更新版本号/版本日期;方案应有摘要;受试对象包括10周岁及其以上的未成年人,应有2份知情同意书。
3) 研究方案的要素符合GCP规定;科研项目申请标书不能代替临床研究方案。
6) 主要研究者履历信息齐全,确认己更新,本人签名并注明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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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次提交伦理审査的临床研究项目,一般应釆用会议审査方式。
2) 伦理审査意见为“必要的修改后同意”,申请人没有按伦理审査意见进行修改,并对此进行了说明,秘书认为有必要提交会议审査的项目。
3) 本单位发生的与研究干预相关的、可疑且非预期严重不良反应。
4)其他中心发生的可疑且非预期严重不良反应,可能需要重新评估研究的风险与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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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研究的科学设计与实施;2)研究的风险与受益;3)受试者的招募;4)知情同意书告知的信息;5)知情同意的过程;6)受试者的医疗和保护;7)隐私和保密;
8)弱势群体的考虑;9)特殊疾病人群、特定地区人群/族群的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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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査的项目存档文件:项目送审文件,方案审査工作表,知情同意书审査工作表,快审主审综合意见,伦理审査诀定文件。
6、需要进行修正案审査主要包括哪些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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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变更主要研究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