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临床试验中,评价一个试验药物或医疗器械的价值主要基于两大支柱:有效性(Efficacy)和安全性(Safety)。其中,安全性数据的收集与评估完全依赖于对不良事件的严密监控。能否规范、准确、完整地处理不良事件,直接关系到受试者的安危和试验结果的可靠性。本文将深入探讨不良事件(AE)的定义、收集方法及过程中的关键注意事项。
根据《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的定义,不良事件(Adverse Event, AE) 是指:
临床试验受试者接受试验用药品后出现的所有不良医学事件,可以表现为症状、体征、疾病或实验室检查异常,但不一定与试验用药品有因果关系。
这一定义包含了以下几个核心要点:
时间关联性: 事件必须发生在“接受试验用药品后”。这是一个时间上的界定,而非因果判断。
范围广泛性: “所有不良医学事件”意味着范围极广,包括:
新出现的疾病或症状(如用药后出现皮疹、头痛、恶心)。
原有病情的恶化(如高血压受试者的血压控制不佳,进一步升高)。
实验室检查值的异常变化(如转氨酶升高、白细胞减少)。
与试验操作相关的不适(如抽血部位的淤青、注射部位的疼痛)。
非因果性: 定义中特别强调“不一定与试验用药品有因果关系”。这意味着,即使事件明显与试验药物无关(如受试者意外感冒、摔伤),也必须作为AE记录和报告。 因果关系的判断是后续评估的工作,但收集必须全面无遗漏。
需要区分的重要概念:
严重不良事件(SAE): 指满足以下标准之一的不良事件:导致死亡、危及生命、需要住院或延长住院时间、导致永久或显著的残疾/功能丧失、导致先天性异常/出生缺陷。SAE需要立即报告,有特殊的报告时限和流程。
不良反应(Adverse Reaction, AR): 指与试验药物有合理因果关系的不良事件。即判断可能由试验药物引起。
不良事件的收集是一个主动、持续、系统的过程,而非被动等待。
1. 收集方法:
主动询问(Active Querying): 这是最主要和有效的方法。研究者或临床研究协调员(CRC)应在每次访视时,使用非诱导性的语言询问受试者:“自从上次访视/用药以来,您有没有感觉到任何不舒服?或者有没有生过病、看过医生?” 避免使用“你有没有出现药物副作用?”这类暗示性强的提问。
受试者自发报告(Spontaneous Reporting): 告知受试者在两次访视之间如出现任何不适,需通过电话、微信等指定方式及时联系研究团队。
临床检查与观察: 研究者通过体格检查、生命体征测量等发现的异常。
实验室检查: 通过方案规定的实验室检查(血常规、生化等)发现的异常值。
其他来源: 受试者的日记卡、合并用药记录等。
2. 收集流程:
识别与发现: 通过上述方法发现AE。
记录与描述: 在原始病历(源文件)和病例报告表(CRF)中清晰、准确地记录。
判断与评估: 研究者需评估AE的严重程度(CTCAE标准)、开始/结束时间、频率、与试验药物的相关性及采取的措施。
随访与追踪: 对所有AE,尤其是未恢复的,要进行持续随访,直到事件缓解、稳定或结局明确。
报告: 对于SAE,立即按流程上报给申办方、伦理委员会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1. 全面性(Comprehensiveness): 牢记“所有不良医学事件”的原则,宁多勿少。切勿主观认为某事“无关”而忽略记录。一次普通的感冒也可能隐藏着重要的安全性信号。
2. 准确性(Accuracy)与规范性:
使用医学术语: 避免使用口语化、模糊的描述。例如,应记录为“恶心、呕吐”,而非“胃不舒服”。
详细描述: 记录应包括AE的开始时间、严重程度、频率、持续时间、采取的措施(如未处理、调整试验用药、合并用药等)及结局(如恢复、未恢复、恢复后后遗症等)。
源数据一致: CRF上记录的内容必须与原始病历(源数据)保持一致,确保数据可溯源。
3. 及时性(Timeliness):
常规AE需在下次访视时及时记录和更新。
对于SAE,必须立即(通常规定为获知后24小时内)上报,这是不容任何拖延的法律和伦理要求。
4. 因果关系判断的客观性(Objectivity):
研究者在判断AE与试验药物的相关性时,应基于医学知识和现有信息进行客观、谨慎的评估,避免武断地归因或脱责。通常采用五级或六级分类法(如肯定有关、可能有关、可能无关、肯定无关、无法判定)。
5. 保护受试者隐私:
在收集和报告AE时,所有记录和报告都应使用受试者筛选编号,而非真实姓名,确保个人信息得到充分保护。
不良事件的管理是临床试验安全性评价的核心,是一项严谨、细致且责任重大的工作。它要求每一位研究人员都深刻理解GCP原则,秉持对受试者高度负责的态度,通过规范化的操作,确保每一个安全性信号都被准确捕获和评估,最终为客观评价试验产品的风险获益比提供坚实的数据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