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临床试验的现场,我们常常面临一个难题:原始文件只有一份,但申办方、CRA、机构质控都需要查阅。如何在不移交原始文件的前提下,确保信息共享的合法性与真实性?
答案就是制作核证副本。
它远非普通的“复印”那么简单。一份合格的核证副本,是原始文件的法定替身,在监管核查中与原始文件具有同等效力。能否规范地制作它,直接体现了研究中心的质量管理水平。
今天,我们将深入探讨如何为你的文件加上这道权威的“防伪钢印”。
制作核证副本的核心原则是:任何经认证的副本,必须能够被追溯到原始的、第一份的记录,并且其内容与原始记录完全相同。
为确保这一理念得以贯彻,整个流程必须系统化、标准化,其核心环节如下图所示:
前提:明确何为“原始文件”
源数据:住院病历、门诊病历、实验室报告单、影像学图片等。
研究特定文件:已签署的知情同意书、受试者日记卡、生命体征原始记录等。
第一步:1:1 精确复制
工具:使用高分辨率扫描仪或复印机,确保副本清晰、无歪斜、无黑边。
完整性:确保复制所有页面,包括正反面、附件、甚至便签。缺一页,整份副本即失效。
色彩管理:对于带有彩色标记、公章、手写彩笔批注等关键信息的页面,必须使用彩色模式复制,以真实还原原始文件样貌。
第二步:签署核证声明——流程的灵魂
这是最具法律意义的一步。核证人必须在副本上(通常在首页或空白处)附加一份手写或电子签名的声明,内容至少包括:
核证词句:
“兹证明此为[原始文件名称] 的真实、准确且完整的副本。”
“I certify that this is a true, accurate, and complete copy of the [Original Document Name]”
核证人身份:
打印的姓名、职位。
核证日期:
完成核证的日期。
亲笔签名:
关键点:核证人必须是被授权的人员,通常是:
主要研究者(PI)
被PI书面授权的研究团队成员(如Sub-I、研究护士)
机构办公室指定的质控人员
绝对禁止:CRC或CRA不能作为自己收集或转录文件的核证人,这涉及利益冲突。
第三步:妥善存档,形成闭环
标注原始文件:建议在原始文件的某个角落(如右上角)做一微小标记,注明“已于[日期]制作核证副本”,以避免后续重复制作或混淆。
副本管理:将制作好的核证副本交由所需方(如申办方/CRA),并在《文件交接记录表》中登记。
责任明确:核证人是副本准确性的最终责任人。一旦在核查中被发现副本与原始文件存在差异,核证人需承担相应责任。
误区一:“我复印好了,直接交给CRA就行。”
纠正:无核证声明的复印件,只是一份“参考资料”,不具备任何法定效力。
误区二:“让CRC帮忙签个名核证一下。”
纠正:核证人必须符合授权要求,否则在监管核查中会被认定为严重发现。
误区三:“用手机拍个照打印出来就可以。”
纠正:必须保证1:1的精度和完整性,手机拍照通常无法达到要求,且易被质疑真实性。
结语
制作核证副本,是临床试验质量管理体系中一个微缩但极具代表性的环节。它体现了我们对数据完整性和监管合规性的敬畏。将这一简单流程做到极致,就是在为整个临床研究的可信度,打下最坚实的基础。
关于我
精驰医疗gcp,一个专注于临床试验现场操作标准化与质量细节的交付讲师。我坚信,卓越的质量源于对每一个标准操作步骤的毫厘不差。关注我,共同打磨临床研究的专业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