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临床试验方案偏离:申办者的措施与临床试验机构的注意事项

作者:精驰医疗 来源:北京精驰 发布时间:2025/9/9 9:44:28


在临床试验中,严格遵循经伦理委员会批准的研究方案(Protocol)和相关法律法规(如GCP原则)是确保试验数据科学性、可靠性、完整性以及受试者权益与安全的根本保障。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研究者或其团队可能因各种原因出现对方案的偏离(Protocol Deviation)甚至违背(Protocol Violation)。此时,作为试验责任主体的申办者(Sponsor) 和试验执行场所的临床试验机构必须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予以应对。

一、 申办者的督促与整改措施

当通过监查(Monitoring)、稽查(Audit)或远程访问等方式发现研究者存在不依从行为时,申办者不能简单指责,而应遵循一个逐步升级、以解决问题为导向的系统性流程。

1. 及时发现与沟通确认

  • 初步核实:监查员(CRA)首先会详细记录偏离的具体情况(时间、地点、涉及受试者、具体条款等),收集相关证据,并与研究者团队(如Sub-I、研究护士)进行初步沟通,确认事实,了解偏离发生的根本原因(是理解错误、流程疏漏还是资源不足?)。

  • 正式沟通:监查员会将问题汇总,与主要研究者(PI) 进行正式沟通。这是最关键的第一步,目的是引起PI的重视,并共同分析问题根源。

2. 分级处理与书面跟进

  • 对于轻微、孤立的偏离:通常通过口头提醒监查访视报告(MVR) 中的记录予以提示,并在后续访视中重点复核是否已纠正。

  • 对于重复发生或较严重的偏离:申办者(通常由监查员或项目经理发出)会发出正式书面函件(如“纠正与预防措施”请求,CAPA Request)。该函件会:

    • 清晰描述偏离的具体细节和可能造成的后果。

    • 要求研究者团队提供书面解释(Root Cause Analysis,根本原因分析)。

    • 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详细的整改计划(Corrective and Preventive Action Plan),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3. 升级措施与资源支持
如果书面警告后问题仍未解决,或偏离情况非常严重(可能严重影响试验数据或受试者安全),申办者将采取升级措施:

  • 召开专题会议:申办方项目总监、医学负责人等与PI及其管理层(如机构办主任)召开会议,严肃讨论问题,寻求高层解决方案。

  • 提供额外培训与支持:如果问题是因对方案理解不清或流程不熟所致,申办者应组织再次培训(Re-training),或提供操作辅助工具(如流程图、提醒卡片),从源头上帮助研究者避免错误。

  • 暂停试验活动:在极端情况下,申办者有权通知PI和机构,暂停在该中心的受试者筛选、入组或试验用药,直至确认问题已得到彻底整改。

  • 终止合作:对于屡教不改、严重违反GCP且拒不配合的中心,申办者最终只能做出提前终止合同的决定,并将该中心数据排除在最终分析之外,同时向伦理委员会和监管部门报告。

4. 报告与记录
所有重大的方案偏离/违背,申办者都有责任按要求向伦理委员会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如NMPA)进行报告。同时,所有沟通记录、CAPA文件都必须完整保存,作为试验质量管理的证明。

二、 临床试验机构的注意事项

临床试验机构不仅是试验的执行场所,更是 Trial 的质量管理和责任主体之一。当旗下研究者出现不依从行为时,机构需要主动作为,与申办者协同管理。

1. 强化内部质量管理体系

  • 事前预防优于事后补救:机构应建立强大的内部质量控制(QC) 团队,定期对在研项目进行自查,主动发现潜在问题,防患于未然。

  • 完善标准操作规程(SOPs):制定清晰、详细的SOP,覆盖试验操作的各个环节,让研究者“有法可依”。

2. 明确主要研究者(PI)的核心责任
机构必须让PI充分意识到,其是临床试验质量的第一责任人

  • 授权管理:PI必须严格管理授权分工表(Delegation of Authority Log),确保每一项操作都由经过授权且培训合格的人员执行,避免职责不清导致的错误。

  • 亲自参与与监督:PI不能当“甩手掌柜”,必须深入了解方案,定期听取研究团队的汇报,亲自审阅重要文件(如知情同意书、严重不良事件报告等)。

3. 积极应对与协同整改

  • 主动沟通:当接到申办者的违规报告时,机构应持开放、合作的态度,与PI共同调查事实,而不是回避或护短。

  • 协助整改:机构管理部门应督促并协助PI制定和执行有效的CAPA计划,必要时可暂停该项目的部分活动以进行整顿。

  • 组织培训与教育:机构应定期组织GCP和方案培训,并将常见的方案偏离作为案例进行分享,警示整个机构的研究团队。

4. 执行纪律措施
对于因个人态度不端、屡次违规的研究人员,机构应有相应的惩戒制度,如内部通报批评、暂停其承接新试验的资格,甚至取消其主要研究者的资格,以维护机构的整体声誉和试验质量。

5. 报告与透明化
机构有责任配合申办者,向伦理委员会报告重大的方案违背事件。保持透明是维护受试者权益和公众信任的基石。


总结

应对临床试验中的方案偏离,需要申办者临床试验机构构建一种“伙伴关系”,而非简单的“监管与被监管”关系。申办者应采取系统性、阶梯式的督促整改流程,以支持为导向,以合规为目标。临床试验机构则需加强内部管理,明确责任,主动作为,与申办者形成合力,共同确保临床试验在科学与伦理的轨道上规范运行,最终保障受试者的权益并产生可靠的科学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