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临床试验中,盲底(Blinding Codes)和应急信件(Emergency Envelopes)是确保试验科学性和完整性的核心文件。其保存与管理必须严格遵循GCP(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及ICH相关指导原则,以保障试验数据的可靠性,并在必要时提供紧急揭盲的合法途径。
盲底是指记录受试者随机分组及药物对应编码的机密文件,通常以电子或纸质形式保存,是试验揭盲的唯一依据。
存放主体:应由独立于临床试验团队的第三方(如随机中心、数据管理中心或申办方指定部门)负责保管,确保研究者和受试者无法提前获取。
存储方式:
电子盲底:须保存在加密数据库,访问权限严格受限,并定期备份。
纸质盲底:应密封于安全场所(如保险柜),仅授权人员可接触。
保存期限:按照GCP要求,盲底应至少保存至试验结束后5年,或根据法规要求延长。
盲底在试验期间不得随意开启,仅可在以下情况调用:
试验结束后的正式揭盲;
受试者发生严重不良事件(SAE),需紧急医学处理;
监管机构或伦理委员会要求审查。
任何盲底调取均需记录操作人、时间、原因,并报备伦理委员会。
应急信件是为应对受试者紧急医疗情况(如严重不良反应)而预先准备的揭盲文件,通常以密封信函或电子密码形式提供,内含受试者的实际用药信息。
存放位置:
研究中心:每个研究中心应保存本中心受试者的应急信件,通常存放于机构药房或主要研究者(PI)指定的安全位置。
电子应急系统:部分试验采用电子应急揭盲系统(如IWRS),需确保24小时可访问。
密封要求:纸质应急信件必须密封,标注“仅限紧急情况使用”,并附破坏性拆封标识(如易碎贴)。
开启条件:仅在受试者发生危及生命的紧急情况,且必须知晓用药信息以进行救治时方可拆封。
操作流程:
由研究者或指定医疗人员评估必要性;
记录拆封原因、时间及操作人;
立即通知申办方及伦理委员会;
受试者通常退出盲态随访,转为开放治疗。
未使用信件的处理:试验结束后,未启用的应急信件应统一回收并销毁,确保盲态完整性。
定期核查:申办方或CRO应定期检查各中心应急信件的保存状态,确保未被篡改或遗失。
记录可追溯:所有盲底和应急信件的访问、拆封记录均需存档,供监管机构稽查。
结语
盲底与应急信件的规范管理是临床试验质量控制的关键环节,直接影响试验数据的可信度和监管审批。申办方、研究机构及第三方服务商需严格执行GCP要求,确保盲法试验的严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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