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伦理审查中,知情同意是保护受试者权益的核心环节。伦理委员会需从以下方面严格审查知情同意过程及相关文件,确保其符合**《赫尔辛基宣言》**、GCP规范及国家法规要求:
基本信息
试验目的、研究性质(如试验药物与常规治疗的区别)。
试验流程(检查项目、访视频率、分组设计等)。
风险与受益
明确告知潜在风险(包括不良反应、未知风险)。
可能的受益(如免费治疗、疾病监测等),需避免夸大或误导性描述。
替代方案
说明受试者可选择的其他治疗方式(如标准治疗或拒绝参与试验的后果)。
隐私与数据保护
明确受试者个人数据和生物样本的保密措施及使用范围。
补偿与保险
因试验导致的伤害的赔偿方案(包括医疗费用、经济补偿)。
试验相关的保险覆盖范围。
自愿退出权
强调受试者有权随时退出试验且不影响其后续医疗权益。
语言与表述
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避免专业术语,确保受试者(或其监护人)能充分理解。
针对文化程度较低或特殊人群(如少数民族),需提供翻译版本或辅助解释。
知情同意签署程序
签署人资质:受试者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如未成年人、无行为能力者)。
签署时间:必须在试验开始前完成,紧急情况下需符合特殊流程(如事后补签)。
见证人要求:若受试者无法阅读或签字,需有独立见证人确认过程真实性。
持续知情同意
试验过程中若方案修改、新增风险或受益,需重新获取受试者同意。
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者
需取得法定代理人的书面同意,并尽可能获得受试者本人同意(如儿童的口头同意)。
紧急情况下的例外
若受试者处于生命危急状态无法提前同意,需符合法规规定的“紧急豁免”条件,并在事后及时补签。
弱势群体保护
对孕妇、囚犯、经济困难者等,需额外审查是否存在不当诱导或胁迫。
版本控制
知情同意书需标注版本号和日期,确保使用最新版本。
签署文件留存
受试者签署的知情同意书原件需妥善保存,副本交予受试者。
记录知情同意过程(如签署时间、地点、在场人员)。
是否存在信息隐瞒或误导性描述?
例如:未明确试验药物为研究性质,或淡化潜在风险。
是否存在利益冲突?
例如:研究者或机构可能从试验中获得经济利益,需向受试者披露。
同意过程是否充分尊重受试者自主权?
例如:是否给予受试者足够时间考虑,或存在催促签字行为。
通过以上审查,确保知情同意满足以下原则:
充分知情:信息全面、真实、无隐瞒。
完全自愿:无强迫、欺诈或不当影响。
持续保护:试验全周期动态关注受试者权益。
提示:伦理委员会需定期抽查知情同意执行情况,确保实际操作与文件记录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