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和专业组的规章制度以及SOP的起草人

作者:精驰医疗 来源:北京精驰医疗 发布时间:2025/4/29 10:08:25


在临床试验中,机构和专业组的规章制度及标准操作规程(SOP)的起草并非由单一角色完成,而是需要多方协作、各司其职的成果。

主导者: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GCP办公室)

  • 机构负责人(如院长或分管科研的副院长)负责审批最终版本,但通常不直接参与起草。

  • 机构办公室主任质量管理员牵头组织编写,内容涵盖:

    • 机构内试验立项流程

    • 伦理审查与合同管理规则

    • 药物/器械管理通用规范

    • 数据与安全性监查框架

协作方

  • 法律顾问:审核合同模板、责任条款的合法性。

  • 伦理委员会:确保规章符合伦理准则(如《赫尔辛基宣言》)。

依据

  • 国家药监局(NMPA/FDA等)发布的GCP规范

  • 国际标准(如ICH-GCP)


2. 专业组(科室)SOP的起草人

主导者:科室研究者团队

  • 主要研究者(PI):对SOP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负最终责任,通常委托Sub-I(副研究者)研究护士起草初稿。

  • 内容聚焦

    • 特定病种(如肿瘤、心血管)的受试者筛选流程

    • 专科检查的操作标准(如病理切片保存、心功能评估)

    • 不良事件(AE)的专科处理预案

审核者

  • 机构质控员:检查是否与机构总规章冲突。

  • 科室主任:确保不干扰常规医疗工作。

案例
某三甲医院呼吸科的“肺功能检查SOP”由科室的研究协调员(CRC)拟稿,经PI修改后,再提交机构备案。


3. SOP的“灵魂人物”:幕后专家

  • 方法学专家(统计师/流行病学家):设计数据采集模板,避免统计陷阱。

  • CRO公司(合同研究组织):为缺乏经验的机构提供SOP模板(但需定制化,否则易“水土不服”)。

特殊场景

  • 多中心试验:申办方(药企)提供核心SOP框架,各中心在此基础上修订本地化细则。


谁“说了算”?——批准链

  1. 起草人(执行者) → 2. 审核人(PI/科室主任) → 3. 机构质控委员会 → 4. 机构负责人签字生效

关键原则

  • 非一人之功:即使是PI主导的SOP,也需团队讨论(如护士提出操作可行性问题)。

  • 动态更新:每2-3年修订,由原起草人或接任者负责。


为什么不能随便找人写?

某肿瘤医院的教训:曾让行政人员直接套用其他机构SOP,结果因未考虑本院放疗设备差异,导致3项试验数据被质疑。好的SOP起草人必须同时懂“规则”和“实操”——既要低头看流程,也要抬头看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