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情同意书告知的信息应从以下方面进行伦理审査:
1.试验目的、应遵循的试验步骤(包括所有侵入性操作)、试验期限。
2.预期的受试者的风险和不便。
3.预期的受益。当受试者没有直接受益时,应告知受试者。
4.受试者可获得的备选治庁,以及备选治疗重要的潜在风险和受益。
5.受试者参加试验是否获得报酬。
6.受试者参加试验是否需要承担费用。
7.能识别受试者身份的有关记录的保密程度,并说明必要时,试验项目申办者、伦理委员会、政府管理部门按规定可以査阅参加试验的受试者资料。
8.如发生与试验相关的损害时,受试者可以获得的治庁和相应的补偿。
9.说明参加试验是自愿的,可以拒绝参加或有权在试验的任何阶段随时退出试验而不会遭到歧视或报复,其医疗待遇与权益不会受到影响。
10.当存在有关试验和受试者权利的问题,以及发生试验相关伤害时,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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