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试验机构独立运营模式
此模式下,临床试验机构工作人员由医院医护人员、CRO和临床试验监管机构(SMO)人员共同组成。虽然GCP机构仍属于医院业务科室,但有一定运营独立性。
GCP机构统一管理和协调资源,支持院内医生开展临床研究(II~IV期临床试验),包括提供管理人员、临床试验设施等。此外,GCP机构单独管理I期病房(PIU),承接新药早期临床试验。
在财务管理上,GCP机构相对独立。人员工资待遇均与项目绩效挂钩。医院对GCP机构的行政干预相对淡化。这种模式可能是GCP机构升级成为企业化管理模式的一种过渡形式或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