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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药剂科与临床试验机构共管模式
这种模式下,临床试验机构在行政上挂靠医院药剂科,并行存在但无隶属关系。I期临床试验工作人员为全职人员。机构办公室主任同时负责院内两大核心业务科室(药剂科和GCP机构)。
在与药企合作方面,这种模式有其独特优势,药剂科具有丰富的药品管理经验,特别是对上市后药物疗效评价。需要注意的是临床试验具有多学科交叉和临床专业化特点。GCP机构管理者需要有全面的专业。另外,部分药剂科主任已身兼数职,常常处于超负荷工作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