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科研处与临床试验机构共管模式
该种模式下,临床试验机构的财务隶属医院,而在行政上归科研处管理,在业务上类似于ARO机构。机构工作人员多为本院医护人员兼职,机构办公室主任为医院负责人或科研处主管等。
这种模式的优势:
1)将临床试验和医院科研项目管理密切相结合。为医生开展科研项目提供良好的技术平台,也为获得科研经费支持创造了更多机会。
2)从临床研究技能上, 如试验设计、生物统计和质控等方面,可依靠专业人员为医生提供服务,提高了科研质量,激发了医护人员求知兴趣。
3)在提高医院科研能力、成果转化和培养人才等方面,有助于研究型医院发展。
因此,这是一种临床转化型管理模式。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1)缺少全职工作人员。超负荷工作而影响试验质量,GCP机构只得采取控制试验数量来保障试验质量。因此,出现了高质量而低效率状况。
2)GCP机构没有清晰的发展规划。科研处主管可能缺少临床研究管理经验;某些临床课题负责人凭借资深经历而逾越于GCP机构管理之上,忽略GCP管理规范,最终影响试验质量。
3)没有ARO或CRO管理经验,难以做到机构运行收支平衡和可持续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