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是伦理委员会的主要上级指导部门,负责制定相关的伦理审查法规、政策和标准,并对伦理委员会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例如,通过制定《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等法规,为伦理委员会的工作提供明确的指导和规范。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对辖区内的伦理委员会进行日常监督管理,确保其工作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法规要求。这些部门会定期对伦理委员会的工作进行检查和督导,以保障其审查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规范性。
伦理委员会应接受来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及相关部门、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其他相关部门(如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省级医学伦理专家委员会)以及所在医疗卫生机构和受试者的全方位指导和监督,以确保其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