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试验中研究者应当给予受试者适合的医疗处理有哪些

作者:精驰医疗 来源:北京精驰 发布时间:2024/8/20 9:22:29


(一)研究者为临床医生或者授权临床医生需要承担所有与临床试验有关的医学决策责任。

(二)在临床试验和随访期间,对于受试者出现与试验相关的不良事件,包括有临床意义的实验室异常时,研究者和临床试验机构应当保证受试者得到妥善的医疗处理,并将相关情况如实告知受试者。研究者意识到受试者存在合并疾病需要治疗时,应当告知受试者,并关注可能干扰临床试验结果或者受试者安全的合并用药。

(三)在受试者同意的情况下,研究者可以将受试者参加试验的情况告知相关的临床医生。

(四)受试者可以无理由退出临床试验。研究者在尊重受试者个人权利的同时,应当尽量了解其退出理由。

另外,关于临床试验/临床研究受试者的权益保障,还应当有:

1、研究者开展临床试验/临床研究都要获得医院伦理委员会的同意,伦理委员会的职责是保护受试者的权益和安全。

2、患者参加临床试验或临床研究以自愿参加为原则,被充分告知风险与获益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方可进入临床试验的研究。如果患者不愿意可以拒绝参加或者即使之前同意参加也有权在试验/研究任何阶段无需任何理由随时退出研究。患者不会因此遭到歧视或者报复,其正常的医疗服务待遇与权益不会受到任何影响。

3、参加药物临床试验的受试者免费接受试验用药品的治疗免除与临床试验相关的医学检测费用,并可获得适当的补偿

4、受试者在临床试验期间的权益与安全将会得到保障,发生与临床试验相关的损害能得到及时的免费救治与相应的偿。

5、医疗机构或研究者严禁违规向受试者或研究对象收取与研究相关的费用